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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许豇羽

  

  全体教师:

  为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全员育人,同时提高教师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决定对在职教师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学期每月一次,首次培训时间为3月26号(周二)下午1:30~3:30。

  二、培训地点

  新龙实验学校三楼少年剧场(新桥街道庄只路36号)。

  三、培训内容

  首次培训主题为《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干预》,讲课教师为吴蓉老师(简介附后)。后期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均会有变化。

  四、参训对象

  在职教师,每次选派人数不少于2人。

  五、有关要求

  1、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在当前形势下是一个重要培训内容,望高度重视。

  2、该培训项目为线下集中培训,实行扫码签到考勤,每场次培训均需在开始和结束时分别扫码。区教管中心将根据扫码考勤情况为教师统计培训学时(4学时/次)并导入江苏教师管理系统。

  3、本学期主要依托新龙实验学校、借助南师大高校优质培训师资开展培训试点,下学期将根据培训实效和教师需求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有好的意见建议或优秀的讲课师资请及时与教师发展处许豇羽联系。

  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教师发展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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