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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在线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点击:   来源:   作者:李彩英

全体教师:

  现将《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在线学习的通知》(苏师干训〔2023〕13号)转发给大家,请按照通知精神学习。

  1.高度重视。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在线学习活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方式。登录江苏教师管理系统(https://{域名已经过期}/),用教师个人帐号登陆平台(或微信登陆),进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在线学习”栏目进行学习。学习时长400分钟以上视为合格,平台自动记录省级培训10学时。

  3.注重实效。各教研组将本次学习和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更好地指导实践。

  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教科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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