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新社教〔2011〕10号),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区中小学所有在职在编和聘用制教师;幼儿园在岗在聘教师(指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有信息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内容
2022年度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中的校本培训、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数。
三、认定流程
1. 校本培训学时由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区级审核;
2.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学时由学校初审,学校根据系统模板制作一张表格导入学时并将证明材料电子稿和汇总表格打包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审核,区级审核后认定学时。
四、认定时间和地点
1.新北区认定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30日。
2.认定地点:线上审核。
五、注意事项
1.2022年度校本培训以江苏教师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域名已经过期})中录入的为准,本次不再提供书面认定材料。
2.本次只认定2022年度取得的公共科目(每年24学时)和学历提高培训。
(1)请以教研组为单位填写《2021年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清单》,要求先填公共科目、后填学历提高项目,同一类别每位教师只可填一条信息,否则将被覆盖。
(2)公共科目证书拍照或截图,以“姓名+公共科目”命名,如“张三公共科目”;二维码必须清晰便于查验,每位教师同类培训拍在一张照片中,跟清单一一对应,可在名字前面加1,2,3......来排序。如果有教师公共科目考了3门课程,那么三张证书拍在一张照片中。如下:
凡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认可。
3.关于学时管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坚持当年培训当年认定,过期不得补录,教师在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证注册等需要提供学时证明时,只需从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相关数据,各级各部门不再另行审核认定。
因该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各教研组长负责审核。各教研组于12月16日前将附件2、教师学时证书一并打包发送邮箱137032784@{域名已经过期}。如因工作马虎而出现严重失误或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后果自负。
附件1:关于新北区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说明
附件2:2022年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清单
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教科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