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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常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点击:   来源:   作者:李彩英

教研组

  为全面提升我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市教育局《202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21】5号)精神和统一部署,现就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常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江苏教师教育系统中列入学时统计的对象)。

  二、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4月23日至5月10日。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1.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操作手册见附件),每位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学习内容(选修课程为五选二)。同时,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将开展线下校本研修活动

  2.本次培训纳入市级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经考核合格后,认定市级培训学时,由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录入培训系统。

  四、实施要求

  1.明确分工职责。本次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组织与协调,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培训平台的网络保障,区教管中心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各校负责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区教管中心项目负责人:张爱娟、黄奇玉,联系电话:85190810、85133289。学校项目负责人:高健、李彩英,联系电话:13685270325、13861290237。

  2.严格过程管理。网络培训开始后,学校项目负责人每天负责查看学员参与学习的进度,并进行必要的督促,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培训情况,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培训任务。

  3.开展专项督查。本次培训采用整校全员推进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将对本次培训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培训结果反馈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

 

附件:1.市心理健康全员培训操作指南

         2.区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常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的通知

 

  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教科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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