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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北区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点击:   来源:   作者:李彩英

各教研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新社教〔2011〕10号),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所有在职在编和聘用制教师。

  二、认定内容

  2021年度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中的校本培训、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数。

  三、认定流程

  1. 校本培训学时统一由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区级审核;

  2.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学时由教师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稿), 以教研组为单位填写《2021年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清单》(格式见附件1)。要求分类填写,先填公共科目、后填学历提高项目,同一类别每位教师只填一条信息。公共科目证书拍照或电子稿,电子稿以“姓名+公共科目”命名,如“张三公共科目”;二维码必须清晰便于查验,每位教师同类培训拍在一张照片中,跟清单一一对应,可在名字前面加1,2,3......来排序。如果有教师公共科目考了3门课程,那么三张证书拍在一张照片中。

图片1.png        

  凡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认可。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只认定2021年度取得的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即:只录入学历提升、人社局的公共课(每年24学时)及可认定的其他项目。关于学历进修,平时过一门课计10学时,拿到毕业证另加100学时,切勿重复计算学时。

  2.关于学时管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坚持当年培训当年认定,过期不得补录,教师在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证注册等需要提供学时证明时,只需从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相关数据,各级各部门不再另行审核认定。

  3.本次认定无需提供纸质稿。请各教研组在2022年1月9日前将附件1《2021年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清单》、教师学时证书一并打包,发邮箱137032784@{域名已经过期}。

  因该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教研组、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如因工作马虎而出现严重失误或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21年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学历提高培训清单

  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教科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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