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参加工作新任教师试用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新任教师试用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21年3月4日,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对象
2020年参加工作的新任教师(在编与聘用制教师)。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随班听课,即评委到考核对象所教班级听常态课。考核内容由考核对象自定。
四、考核分组和评委构成
每个考核小组评委由3位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优秀教师组成,分别为考核对象带教师傅、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教研员(或校外具有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优秀教师),3位考核小组评委中,原则上至少需有1位是校外成员。
五、考核流程
(一)考核前工作
1.采集信息、制定方案。
2.2月24日新任教师会议。
3.2月26日 、3月3日召开考核工作协调会。
(二)考核当天工作
1.评委报到。3月4日上午7:20在会议室(4)集中。
2.随堂听课。评委根据考核安排随班听课。
3.陪同听课。同一教研组没有课的教师一起参加听课。
(三)考核后工作
1.评委评议。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书面评价材料(附件2、3)。
2.专家点评。校外专家评委与考核对象所在学科教研组共同研讨上课教师的课堂教学。
3.考核反馈。评委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考核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结果公布。学校考核结果(附件4)上报区教管中心,由区教管服务中心统一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六、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于3月4日上午完成。考核结束后形成的书面考核材料统一交学校联络员(左彩英),学校联络员收齐材料后汇总登记考核成绩,并将成绩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和每位考核对象的评价记录表扫描(或拍照)打包发送至区教管中心教师培训科邮箱,纸质考核材料由学校存档。
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是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新教师岗位胜任能力的一次考核,期望所有新任教师能高度,认真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七、保障服务
(一)组织保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裴志军 副组长:潘采方 高健 左彩英 周峰
组员:本校评委及相关教研组长
(二)服务工作:
1.行政办公室:
(1)接待工作
(2)各评课会议室卫生工作、茶水
2.总务处:
(1)听课准备:在高一年级、高二年级二楼楼梯口放置若干听课椅子
(2)中午用餐
3.教务处:课务协调
4.年级部:教室卫生、学生文明礼仪教育
5.教科室: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材料准备
附件1 新桥高级中学2020年参加工作中学教师试用期培训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活动安排表;
附件2 新北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
附件3 新北区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记录表;
附件4 新北区2020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课堂考核安排表考核(成绩汇总表)
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