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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教师参加2020年试用期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李彩英

各教研组

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招聘录用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年公开招聘录用(含编内和聘用制)新任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任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内容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路径;初步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课堂教学常规、听评课、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成长及案例评析。 

四、培训原则 

 1.师德师风建设与业务能力提升并重原则。突出师德为先,增强新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2.理论指导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原则。注重实践与反思,强调经验学习和榜样学习,遵循新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律性;

 3.在线培训、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原则。强调个人主动发展,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在新教师成长中的作用;

 4.适应性培训与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提高新教师入职适应能力,同时引导新教师获得专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培训形式与分工   

 总学时120学时,由在线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组成。 

 1.在线培训和集中培训:60学时,由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实施;

 2.校本培训:60学时,由学校教科室负责实施,同时为每位新教师安排一名优秀教师作为指导老师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 :2020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本阶段采用在线培训方式,依托常州市教师发展信息化平台(www.jsfz.czedu.cn)开展。新教师加QQ群2020年常州市区新教师培训班(群号:789580881),确保培训正常开展。

 第二阶段:2021年5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七、培训考核 

 1.在线培训和集中培训,由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考核,以在线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和集中培训出勤及听课情况为主要依据;

 2.校本培训,由所在教科室负责考核,主要依据为:  30课时的听课记录; 2节公开课证明; 1篇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校本培训考核结果于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前交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于2021年4月组织实施,合格者另计区级培训10学时

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对在线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考核全部合格者,发给试用期培训合格证。获得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书并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获合格等第,是新教师转正定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八、其它 

本期培训不收费。请相关教师于8月20日前将信息提供给教科室李彩英(QQ:137032784、电话13861290237),并准时、认真参加培训。

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教室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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