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中学“歌颂祖国、赞美新中”合唱比赛通知
2004年,我国把每年的9月定位“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过去的十一年,我校都举行一系列的活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既迎来了祖国65周年华诞,也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其中,一年一度的合唱比赛已成为我校德育活动的一个品牌,本月28、29、30将继续开展“歌颂祖国、赞美新中”合唱比赛。
一、比赛时间:
9月28日 至 9月30日 下午三、四、五节课(级部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阶梯教室;
三、比赛歌曲:
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成果为主要内容,以“爱国、爱校”为主题。
每班大合唱两首歌曲,其中《校歌》必选必唱,另一首自选。
四、组织机构:
本次“感动中国,感动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将在校党总支的直接指导下,由政教处、校团委、校学生会、各级部、各班主任联合组成本次活动的组织委员会。
组 长:杨仁元
副组长:潘建明、李坚
组 员:笪儒卿、季云萍、黄晓、仓军、刁莲佳、张阳阳等
五、比赛评分及奖项设置:
1、评分:由校政教处抽调五名音乐专业老师担任评委,比赛以总分10分制(指挥1分、服装统一1分、精神状态3分、节拍整齐3分、整体效果2分)评选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比赛采取现场评分、计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校比赛结束后,公布各班比赛成绩;
2、奖项设置:
1、初一级部: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初二级部: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高一级部: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4、高二级部: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5、精神风貌奖:各年级若干;
6、优秀组织奖:各年级若干。
7、根据《新桥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细则》,获奖班级的班主任将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分别为:获得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各加1分。同时将给级部获得团体第一名的班主任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具体要求:
1、各班在赛前,利用空余进行认真训练;
2、各班在赛前一天进行比赛顺序抽签,同时将自选革命歌曲的伴奏乐拷给仓军老师;
3、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并保持整个比赛期间的纪律,若比赛期间班级纪律比较差的,团委将从该班最后比赛得分中直接扣除1~2分甚至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时要求:
(1)、各班三列或四列横队(女生在前、男生在后):全班学生都必须参加;
(2)、服装统一:服装要求统一整洁;
(3)、精神状态:精神饱满、声音洪亮、充满朝气;
(4)、节拍整齐:节奏感强,整齐一致。
希望各班级接通知后,积极组织本班学生选歌、训练,争取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常州市新桥中学政教处、团委
2014年9月16日